不思悔改!一男子二次酒驾被龙门交警查处
发布日期:2024-11-16 07:51 点击次数:94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相同的错误不应该犯第二次
然而,仍有少数驾驶员
抱有侥幸心理
第一次酒驾被查处后
再次以身试法
10月23日晚,惠州市龙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平陵街道平山路路段开展酒醉驾夜查整治行动。22时许,一辆号牌为粤LC**01的小型汽车驶入临时检查点,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对驾驶人魏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魏某称其当晚在家喝了一些白酒,tp钱包下载随后就驾车去了河源市东源县新回龙镇,不料在回来龙门平陵途中被交警查获。针对魏某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讲解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当民警要求魏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其却支支吾吾地表示自己无法提供驾驶证。
进一步核查信息发现,魏某于2019年11月07日就因酒驾被龙门交警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和无证驾驶。目前,该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惠州交警提醒: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
终生记录在案
不分何时何地、间隔多长时间
再次饮酒驾驶
均属于“二次酒驾”
面临的处罚只会更严重